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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信息
标包名称: | 略会治安智能化监控系统暨“3·20”工程维保工程比选 | |||||||||||||||||||||||||||||||||||||||
标包内容说明: |
略会治安智能化监控系统暨“3·20”工程维保工程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略会治安智能化监控系统暨“3·20”工程维保工程(项目名称、比选编号:YT ## ZB),比选人为X略,比选代理机构为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略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与。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 略会治安智能化监控系统暨“3·20”工程维保工程 1.2项目类型:工程维保服务 1.3建设地点:X市内,甲方指定地点 1.4采购规模:根据工略列设备予以维保服务维保期至2017年#月#日,预计采购金额含税41.24万元。 1.5比选内容:根略会治安智能化监控系统暨“3·20”工程维略列设备予以设备维保,维保期至2017年#月#日。 1.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月#日。 1.7质量:合格,略业标准。 1.8最高限价:含税不超过41.24万元人民币。 1.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0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11定标原则:本项目选定综合评分前两名为中选候选人,确定一名中选人。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2参选人具略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比选人的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3参选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三证合一的申请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略,不得在本项目比选中同时参加; 2.5略在地注册企业或设立分支机构(略在地注册企业或提供机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承诺若中选后15略在设立分支机构);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略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11月7日至 2017年11月8日。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X市X区新梁溪人家157号302室。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以下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请写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描件; (3)银行汇款凭证; (4)税务信息表,格式如下: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交纳方式:略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比选代理略账户,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申请人的单位名称一致),需备注:X鸿信-治安320-文件费。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 2017 年11月 14 日 8时 50 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X市健康路3号国脉大厦30楼3003会议室 。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略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略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X略 地 址:X市健康路3号 比选代理机构: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路崎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189.cn 地 址:X市X区新梁溪人家157号302室 邮 编:214000
开 户 银 行:略X略
比 选 人:X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有限公司 2017 年11月 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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